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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全日制研究生导师工作量计算方法

    发布时间:2023年09月27日 10:49发布者:陈莲兮浏览次数:次

    一、指导研究生工作量计算标准:人数×系数k

    博士研究生:k=60/学年

    硕士(全日制)研究生:k=40/学年

    二、超基本修业年限的(硕士生3年,博士生4年)、非全日制的,不算工作量,不再列入核算表。

    三、未注册、休学等不计工作量,不再列入核算表。

    四、当年度6月份已毕业学生只计年度1/2工作量。

    五、当年度新生只计年度1/2工作量。

    六、留学生指导工作量(导师指导费)另行核算。